栏目:专业的网络股票配资平台 作者:股票配资平台 更新:2026-07-04 阅读:46
<{股票配资平台}>期货从业考试知识点之金融期货投资者及适当性制度{股票配资平台}>
2016
期货从业考试知识点《期货法律法规》:金融期货投资者
第一条
为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
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
评估投
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职业期货投资人,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严格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制度
(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各项要求,
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
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
产品认知能力、
风险控制与承受能
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第四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二)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三)具有累计
10
个交易日、
20
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
10
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
期货交易的情形。
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期货从业考试知识点之金融期货投资者及适当性制度,
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低于规定标
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第五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二)相关业务人员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三)具有累计
10
个交易日、
20
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
10
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